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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年,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凝聚共识、攻克难题、协同推进、强化服务,为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努力推动西部教育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的新安排、新部署和新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智慧和力量,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深入分析教育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准确把握教育阶段性特征,系统科学谋划未来教育发展之路。立足省情、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着眼未来、协同推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努力实现全省教育事业新发展、新跨越。

2.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按计划推进我省承担的12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启动实施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6项改革试点项目。缩短试点周期,有条件的项目年内结题、转入发展项目。实施《全省十二五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扩大教育开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规划纲要和子规划,推进规划纲要的有效贯彻落实。

3.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紧紧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区域改革试验的要求,结合各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开展地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设立区域教育改革示范试验区、专项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提倡试验区“先行先试”,以“地方创新”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教改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建立和完善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的教育管理体系,努力消除阻碍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制度障碍,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建立社区、家长参与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新机制,推进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制度创新。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和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依法治校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机制。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5.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的新要求,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启动“协同育人计划”,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工作。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发挥“甘肃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和“兰州市安宁区五所高校战略联盟”的作用,组建多种形式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深化高校学分制管理和收费改革。推行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自由选课制、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努力构建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内容和人才培养途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6.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落实《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确保新课改第一批考生顺利参加高考。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开展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招生多元化改革。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稳步扩大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深化研究生招生和联合培养机制改革。

7.稳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推动独立学院办学规范化,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研究制定《甘肃省民办教育发展条例》等地方法规,大力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促进我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有效扶持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民办教育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

8.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多边和双边教育交流机制,扩大公派留学和来甘留学规模。支持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有条件的高校赴境外办教育,加强与港澳联系,探索与台湾地区高校合作方式。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甘肃基地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实习基地建设,促成兰州交通大学和天水师范学院在乌克兰建设孔子学院。支持“国侨办西北师大华文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形成人才培养和人员往来的长效机制。加大选派高校青年教师出国进修工作和组团出访力度,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和学习机会。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9.积极培育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推进党的十八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体系》,强化对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的指导,指导高校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级学科的申报工作。加强和改进对思政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再培训。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走基层”活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在全省高校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启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持续推动和规范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全省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检查和全国、全省艺术展演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先进文化的教育。指导高校努力培育大学生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的良好风尚,培育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勇于担当为核心的价值观念。

10.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的实效。全面实施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德育示范校创建活动,树立德育示范典型。办好甘肃省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开展红色传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系列主题活动,继续开发命名一批中小学学科教育基地。大力塑造青少年学生理想远大、乐于奉献、坚韧不拔的品格,建立开展示范性校外活动中心创建制度,继续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

11.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把2013年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年”,开展首批“甘肃省十大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研究制定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潜心教书育人。开展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启动甘肃省中小学心理教师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继续推选全省教书育人楷模,举办师德论坛。

12.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和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地方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筹备举办甘肃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巡回辅导活动,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13.努力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开齐开足规定的艺术教育类课程。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区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的学校和课堂。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方式,组建一批学校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完善大学生艺术团,创建一批全省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城市艺术特色校、农村艺术实验校。开展实施《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专项督查活动。

14.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制定颁布《甘肃省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发展纲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程,完成国家8个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在全省建成10所国家级、50所省级、100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继续举办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普通话培训。实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工程”,继续推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实施经典朗诵推进工程,打造经典诵读社会参与平台,建立“甘肃经典资源库”。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开发工程,建立甘肃资源有声数据库。

三、以协调发展为导向,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15.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督促市州政府落实《甘肃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年度责任,有重点、有步骤地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意见,科学规范推进布局调整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与监测制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监测评价办法。建立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制度,确保10个县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

16.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施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及学籍审批注册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等办法,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逐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努力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2%。创新学校课程建设,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改革学生评价标准,注重过程性评价,完善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落实《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与复评。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总结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17.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工作,召开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会。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不断完善高等学校质量监控体系。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遴选建设“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省级精品课程40门、省级特色专业30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支持高校申报、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大对医学类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完成新一轮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协同创新、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用结合。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支持高校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工作,开展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

18.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快建设兰州新区职教城,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研究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组建完善省级职教集团,扶持、完善50个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出台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评价考核体系和省级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争取遴选5-6所左右的中职学校创建省级中职示范校,支持建设20个省级重点专业。实施《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兰州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积极支持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逐步加大“双师型”教师比例。积极推进“2+2+1”、“3+1”等模式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双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提升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特色和教学质量,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政策。积极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9.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城乡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0所。举办全省学前教育宣传周活动,推动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先进保育教育理念,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修订实施《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开展省一类幼儿园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甘肃省学前教育发展条例》,建立学前教育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专业指导和质量监管。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开展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创新技术技能培训、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现代远程教育体制机制,开展新一轮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评估。建立健全扫盲教育长效机制,加大扫盲示范县创建力度。召开全省继续教育工作研讨会,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审、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努力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逐步完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以促进公平为原则,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1.全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制定“两基”攻坚督查整改意见落实细则。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问题,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给每个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教育机会,努力使每个孩子都成为有用之才。加大专项治理,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资料散滥,有偿补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行标准班额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大班额”现象。

22.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扶持,着力解决薄弱学校和农牧区学校办学条件滞后问题。积极开展“9+3”中职免费教育,鼓励兰内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开展藏区中职生免费教育试点,重点扶持甘南、临夏2-3所中等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改革发展,加大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扶持力度,继续开展与东部及发达地区联合办学办班。积极争取国家为我省扩大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和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参加全国第六次、筹备全省第六届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按照《甘肃省“十二五”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强双语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实施《省教育厅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认真开展“1414”对口支援计划和两项“百人”计划。

23.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启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加强对中小学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强化对各市州特殊教育工作的考核,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残疾大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和补助津贴。

24.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标准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和场地。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约3000名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从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免试推荐100名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启动农村名师名校长专业发展行动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终生存教。开展为边远乡村教师“送温暖”活动,改善边远乡村教师工作、生活环境,丰富文化、娱乐生活。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支持高校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5.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扎实做好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统一发放工作,规范普通高中资助工作。做好“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滋蕙计划”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加强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学生资助管理队伍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创新资助工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26.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指导高校开设创业类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支持学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指导做好毕业生离校和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探索建立我省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制定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3年培训规划,对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进行全员轮训。

五、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27.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争取教育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继续推动省级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积极推动高中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加大审计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8.着力提升教师业务能力。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分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全省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全员培训、幼儿教师补充“雏鹰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和培养培训机制,精心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换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项目,完成专业教师500人次、校长120人次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高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组织评选甘肃省教学成果奖150项、省级教学名师10名、青年教师成才奖35名、李政道奖学金7名。在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名优教师培训计划,评选出2000名省级农村乡镇骨干教师、800名省级骨干教师、1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30名“陇原名师”、建立约60个“陇原名师工作室”,10个中小学教师研修基地。着力提升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

29.做好学校安全和教育系统维稳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新建安全稳定机构的作用,加大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力度,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高校维稳工作和抵御防范邪教渗透等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出台《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和督导检查力度。做好教育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教育行政案件。强化各级各类学校食品价格管理与卫生监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30.贯彻落实好《教育督导条例》。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要求,加强省、市、县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和督政、督学工作。探索纵向衔接、横向发展,有效履行督导职能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成对13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完成10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省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估。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市州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督导调研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省、市、县三级督学选拔聘任制度,建立督学岗位培训制度。

31.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建立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理顺管理体制,修定《信息技术教育纲要》。实施“优质数字教育建设与共享行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计划。全面组织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率先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建设。大力推进19个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在全省3000多个教学点全面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

六、以发挥教育优势为核心,努力增强为甘肃转型跨越发展服务的能力

32.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工作。以“2011计划”为重点,大力推动高校的科学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工作。积极构建并逐步形成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国际合作科学技术研究基地、基础理论研究及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等为基础的研究和教育实验基地结构体系。继续开展“民企陇上行”活动,帮助地方、企业、乡村谋划好各类项目,引进、设计一批好项目。构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保障制度体系,强化科技为当地经济服务的能力。组织高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工程项目。推进国家“卓越计划”项目建设。

33.全面加强教育项目建设。紧紧抓住十八大提出的教育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和已有既定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及其37个子项目对我省的倾斜支持。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新一轮西部项目合作协议,争取设立“甘肃省大学/科研管理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稳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项目和“创新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制度”试点项目。实施好“初中项目”、“特教项目”和“星光计划”。创造性地设计能体现甘肃教育特色的教育项目。

34.深入开展“双联”工作。突出教育特色、体现智力扶贫,着力开展“联政治、联经济、联文化”的行动,将“双联”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紧密联系起来,将“双联”工作和贫困村户的收入水平紧密联系起来,将“双联”工作和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创新扶贫方式,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教育厅“双联”帮扶任务取得新成效。

35.深入推进“3341”项目工程。落实省委“3341”项目工程战略,全力推进“六项行动”。以兰州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为重点,推动兰州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行动;以培养文化创新人才、建设文化产业研发基地、华夏文明传承与保护为重点,推动学校文化传承创新行动;以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培育多学科优秀科研团队、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重点,推动高校协同创新行动;以建设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为重点,推动职业教育推进城镇化建设行动;以调整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推动强陇产业人才培养行动;以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教育移民为重点,推动生态恢复教育行动。

七、以加强机关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6.努力提高教育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力量,努力实现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的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推动科学决策。积极发挥甘肃省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改革事项等的论证评议,深化对重大战略问题、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的研究。制定《甘肃省“西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办法》,2013年起,将我省各类教育核心指标每年与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和国家平均水平进行比较,争取提高全省教育总体发展的水平。

37.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首问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试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形成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实施理论学习“1185计划”(即:每年召开一次务虚会、举办一次中层干部研讨班、组织8次中心组学习会、选印5本学习资料)。实行调查调研“21112计划”(即:处级以上每人建立两个联系点,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做一次工作报告、召开一次座谈会,每位厅领导和各处室联系1名人大代表或1名政协委员和社会贤达)。建成省教育厅电子政务平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继续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推动效能风暴行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38.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多样化、多渠道、全方位的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新成就、新典型、新做法,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亮点,主动回应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社会媒体和宣传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平台和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

八、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39.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甘肃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构筑崇尚廉洁的校园文化。大力开展阳光治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贯彻《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内审制度。

40.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师生员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继续扩大党的建设在基层学校的覆盖面,提高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教育系统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工作。